1、特殊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逝世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丧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逝世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丧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逝世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丧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逝世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丧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