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力量读后感

思想的力量读后感

本年度秘书长荐书《思想力量》,是一本哲学鸿篇,其从道德、哲学的角度,较为详尽地阐述了利己主义。并将利己主义分为两种形态:即描述性的利己主义,认为人在一切有意识的行为中都把自己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另一种是规范性的利己主义,指的是人在一切有意识的行为中应当把自己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有的哲学家认为:若要同时接受描述性的和规范性的利己主义,不仅在逻辑上是矛盾的,而且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因为控制、教化人的思想是社会统治的基础工作。一般来说,描述性的利己主义,是承认人的基本属性、本能,而作为社会统治者不可能在认同描述性的利己主义的同时,又鼓励人们实行规范性的利己主义,甚至理直气壮的宣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会动摇统治者的社会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倘若你既认同描述性的利己主义,同时又接受规范性利己主义,即主张应当把自己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那么你就得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对于你来说,既然你应当把你自己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而且还向他人、社会鼓吹应当不顾一切地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难道这么做对你自己的利益有利吗?倘若你能鼓励他人全都去促进公共利益,你或许能从公共利益中分享少许好处,这样做,岂不对你自己更好吗?

西方哲学家热衷于从哲学层面讨论“利己主义”这种文化及其它的利益观、价值观,亦或由于受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这种利他的或公有意识、文化及其利益观、价值观很难进入他们哲学的殿堂。疏理我国传统文化与历史,不难发现“公与私”这个观念的发展形成过程。据史料记载,“公”这个概念和字体的形成明显晚于“私”。最早提出“公”,是渔猎游牧时代,而“私”这个观念最早出现在母系社会。进入农耕时期,农耕一般是由一家一人完成的,所以“禾”的旁边有个跪着耕种的人,就构成了“私”这个字。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私有这个观念不断形成。进入封建社会后,伴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形成,自然就出现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这个概念。由此可见,公与私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构成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的内核。

在我国的现实社会实践中,“公与私”有三种含义:一是指国家集体所有与私人所有,这是社会领域的公与私,一般由法律界定;二是指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这是利益分配领域中的公与私,一般由政策、制度来控制、指导;三是指为公或为私的思想、行为,这是道德领域的公与私,一般由道德规范和社会舆论来调节。从哲学的角度分析,公与私这对矛盾具有对立统一的特征。当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社会的利益相抵触,或为获取个人利益而有损他人、集体、社会利益时,则公与私是对立的;当个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谋取更多个人利益时,应该说这种个行为是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在这种情况下,公与私是统一的。同时公与私这对矛盾又是变化的。传统文明告诉我们:是克己奉公,先公后私或公私兼顾,还是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是衡量一个人道德品质好坏、道德素质高低的分水岭、试金石。一个人他若接受外在的道德教育的程度高,将外在的道德标准,内化为自己的精神操守,按照道德标准为人处世,那么,他的私欲就得到遏制,他的道德素养就高,道德品质就好。如果他接受外在的道德教育的程度低,外在的道德标准不能内化为精神需求,那么,他的私欲就会强烈的膨化,道德品质就低下,甚至成为道德败类。

人的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本质上表现为外在的道德规范要求与内在的自私本性之间的矛盾过程,并且集中地表现为“公”与“私”的矛盾斗争过程。当私欲膨胀时,“公”的成分就少了,当“公”的成分增加时,“私”的成分就少了。“公”与“私”的矛盾运动规律和斗争的结果,是使人形成了不同的道德层次。据此层次差异,可以归纳划分为六个层次的人,即:大公无私是圣人,先公后私是贤人,公私兼顾是好人,先私后公是凡人,唯私不公是庸人,损公肥私是坏人。大公无私的人只考虑别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不考虑自己的利益,具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比如雷锋、焦裕禄、孔繁森。这样的人虽然极少,但都是道德的楷模,引领着社会道德的发展方向。先公后私的人总是先考虑别人、集体、国家的利益,然后才考虑自己的利益。这种人把道义看得重,把个人利益看得轻,常怀忧国忧民的意识。在当今社会,这样的人属于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相当好的人。公私兼顾的人,公私分明,该得的利益不能少,不该得的利益坚决不要。谨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原则。这些人在当今社会属于道德素养比较好的人,有一定的正能量。先私后公的人总是先考虑自己,再考虑别人。对于别人、集体、国家的利益,需经一定的约束或思想启迪之后,才会不太情愿的给予考虑。但这种人经过一定道路教化后,其精神境界容易得到提升。唯私不公的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只求索取,不讲奉献、自私自利、唯利是图。为了一己私利,常常不择手段。这种人为人处世的底线是不损公、不违法。损公肥私的人、是道德予以谴责、法律予以惩治的对象。由以上六种人构成的社会,因其各种人所占比例不同,将形成不同的社会生态。孙中山先生曾明确指出:“人人为公,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天下大乱。”更是从哲学、社会学意义上辩清了公与私的利与害。因此,一种哲学思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世界观、价值观、利益观和赖以生成的社会,则可以使利已主义膨化,使社会长出无数恶果。而另一种哲学思想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世界观、价值观、利益观和赖以生成的社会,则可以将利己主义遏制在一个尽可能小的范畴。集体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则可能成为人们拱手维护的、共同的崇高利益。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初心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其要义是用祖国强盛、民族复兴之大公,圆每一个中国人幸福安康之私。我们党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廉洁自律八条准则的第一条就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这不仅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公与私的哲学观、价值观、利益观,更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就是说,所有党员不仅要把“公”列于“私”前,且要把“私”控制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总书记也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因此,在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旗帜鲜明地反对利已主义,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一个风清气正、乾坤朗朗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这正是《思想的力量》诠释的价值所在。(龙升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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