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途径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灵活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途径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灵活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到达50%的,扣6分。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迅速路以外的途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灵活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