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巧夺天工”的两种误用

【咬文嚼字】“巧夺天工”的两种误用

俞敦雨

  用“巧夺天工”这个成语得有个条件,即必须是“人工”和“天然”相比,如“象牙雕刻的人物花鸟,生动活泼,巧夺天工”,是拿人工的人物花鸟(雕刻的)同天然的人物花鸟相比。不合这一条件的,就是错用。《咬文嚼字》去年第7期曾刊文谈过“巧夺天工”误用的问题。文章涉及了这个成语误用的一种情况,笔者发现常见的误用有两种情况:  一、“天然”比“天然”。《文汇报》2001年4月6日《太湖,你为何不平静》中有这么一句话:“来此旅游的人们,面对着太湖的水色山光,又焉能不为大自然巧夺天工的造化所惊叹呢!”正如作者所说,太湖的水色山光,确是“大自然”的“造化”,既是一种“天然”,又怎能再与天然相比呢?(另外,句中“所”应改为“而”。)  二、“人工”比“人工”。《新民晚报》1997年7月28日刊登了歌星亚格制作的一幅火车站模型的照片,还配上了一篇短文,短文的标题是“巧夺天工”。“火车站模型”固然是“人工”,而同它相比较的对象,被模仿的“火车站”同样是一种“人工”,而非“天然”;可见,用“巧夺天工”来做标题是不妥当的。

2007-08-22选自《咬文嚼字》2001年第9期

(0)
上一篇 2022年4月28日
下一篇 2022年4月28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