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护师(初级护师考试简介)

文章目录

  • 证书杀伤力
  • 初级护士考试范围
  • 获得初级护士资格的途径
  •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申请护士(初级护士考试介绍)

初级护士考试是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自2001年起,国家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正式实行以考代评。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技术职务所要求的水平和能力,是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证书杀伤力

初级护士考试范围

(1)适用人员范围: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

(2)专业及等级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师一级)和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和社区护理学)。

(3)考试科目设置为初级、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初级护士考试两天内完成四科考试,考试采用纸笔答题。

获得初级护士资格的途径

初级、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资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考试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业改革)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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