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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企业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概况

  1.企业名称: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德阳市什邡经济开发区朝阳大道3段;

  3.企业简介: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川省什邡亭江化工厂,成立于1983年,是化工部确认的皮革化学品生产基地。为顺应时代的要求,公司先后进行股份制改造和国企改制,于2010年底成立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皮革化学品,包括鞣剂、复鞣剂、加脂剂、涂饰剂。

  二、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

  1.企业名称:四川亭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德阳市什邡经济开发区朝阳大道3段

  3.联系人:黄总

  4.电话:1380810472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路199号长虹科技大厦B-12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话:02861332195

  5.邮箱:760206953@qq.com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企业现有工程及运行评价;

  2、分析企业现有污染源达标情况,论证环保治理措施有效性;

  3、梳理历次环评和例行监测数据,给出区域环境变化情况;

  4、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以满足现行环保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企业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2、企业是否有偷排漏排或臭气扰民等环保违法问题;

  3、公众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企业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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