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课的保证书范文

  关于补课的保证书范文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附:榆次区违规处理意见:(五)严明纪律,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学校或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实违规违纪乱收费的学校或教师,给予就地待岗或相应的纪律处分,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当年不得晋升职称,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屡教不改的,给予解聘处理。对查实有教师乱收费行为或默许支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学校,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追究校长的责任。).

  承诺人: 承诺学校(章):

  2015年7月22日

  有偿补课承诺书

  经过全体教师会议学习,我已知晓新泰市教育局转发的《泰安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的具体内容,愿意与学校签订《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保证书》,我将对照该规定要求和自己的言行,自觉履行教师职责,不断加强自己师德修养,并主动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

  作为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在职教师,我承诺严格遵守《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保证书》规定要求,不从事任何有偿补课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所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

  2015年2月4日

  严禁暑假补课诚信承诺书

  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禁止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今年暑期,我向学校、向家长郑重承诺:

  1、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3、不为他人推介、提供办班生源,不在家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办班补课。

  4、不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为其提供便利。

  5、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6、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承诺人:

  李店中心小学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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