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离婚的名人(民国时期抛弃发妻原配的文人)

明代诗人曹学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由于民国的几位著名文人,如鲁迅、沈从文、徐志摩、李叔同等,都有抛弃发妻、另寻新欢的行为,更加深了人们“自古文人多薄情”的观念。

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首先,多元文化的冲击。

民国时期,传统的中国文化与欧美的自由文化相互交融、碰撞。一方面受西方教育长大的人,追求平等、自由,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另一方面受传统文化熏陶的人,信奉旧俗和顺从,在意别人的看法。

这样两类人谁也不能理解谁的世界,但因为祖辈、父辈的关系,又无法完全割裂。

就像,鲁迅、胡适之类理解不了朱安、江冬秀们的生活,但还是遵从母命,娶了她们。

但结了婚,两人生活由于始终不在一个频道上,又痛苦不已。

鲁迅在《随感录四十》中曾说:”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的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

他们的婚姻,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其次,女性自我意识的缺失。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一直倡导的是一夫多妻制,所以在传统的女性认识中,丈夫可以左拥右抱,但妻子必须从一而终。

在这种意识下,女人自觉把自己视为男性的附属物,在丈夫跟前,始终觉得低人一等。

鲁迅的太太——朱安的思想也是如此,自她嫁入周家,就没得到过丈夫的恩爱和礼遇,但她还是甘之如饴、任劳任怨地伺候家婆,鲁迅要带家人北上,问她的意见,她说:生是周家人,死是周家鬼,即使无夫妻之实,但还有这夫妻之名!

鲁迅死后,他留下的遗嘱里没有关于朱安的一个字,朱安还是认为:周先生对我并不坏,她至死不肯说丈夫的一句坏话。

她这一生,都活在鲁迅的背影里,从未在意过自己的喜怒哀乐。

与她相比,江冬秀则可爱、洒脱许多。

自我意识的缺失,让朱安越来越卑微;自我意识的觉醒,也让江冬秀敢于以死相逼、保卫自己的婚姻。

第三,思想上的懒惰。

对朱安而言,婚前,她有6年的时间可以用来学习,以缩小和丈夫的思想差距,婚后,她又有17年的时间,可以弥补和丈夫的距离,但她都错过了。

她只顾做好女红、钻研厨艺、打理家务,但这些都不是鲁迅看重的。

他要的是一位能彼此交流的妻子,而不是一位埋头苦干的老妈子。

朱安或许觉得学习太苦,不愿学、不肯学,这种懒惰害了她一生。

朱安身上,有着那个时代大多数女人的共性。

当然,除了以上这些,还有部分男人身上“喜新厌旧”、“不负责任”的劣根性,在这一点上,不论古今、无关身份,没有例外。

所谓婚姻,终究还是一场门当户对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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