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最后一位儒学大师是谁(荀子对儒家学说的贡献)

荀子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思想家, 先秦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尽管是儒家学派的代表, 但荀子并非一成不变地继承孔孟之道, 而是在诸多方面与孔孟有所不同, 并且在儒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上作出了重大的思想理论贡献。

荀子对儒家治国思想的贡献

荀子之前的儒家治国思想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发展, 以孔孟为代表的“王道”、“仁政”等政治理想已经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后世将儒家治国思想归纳为礼制、民本与德治三点, 但实际上后世对这三点的总结中有不少内容是源于荀子对儒家治国思想的发展。

1, 荀子拓展了儒家礼制。

作为儒家核心思想之一, 克己复礼是孔子一生追求的理想。在孔子看来, 礼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 也是和谐社会构筑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 更是一个国家建立和维持的基石, 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 孔子的礼基本上继承的是周代文物制度, 周代末期的战乱纷争已决定了文物制度被时代所淘汰。幸而荀子将孔子的礼继承下来并将其系统化, 把过去的礼乐思想发展为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礼制思想, 提供了君主专制下的以礼治国理论依据。

荀子认为, 礼源自人欲, 人欲在所难免且容易造成社会混乱, 为限制人欲对国家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就一定要采取“制礼仪”的方式。

荀子所提以人欲为出发点,靠礼制治理国家的观点为后世绝大多数统治者采纳,也成为绝大多数治国治民之策的初衷和落脚点。此外, 荀子还在儒家礼制治国基础上第一次引入了“法”的概念, 即以罪罚相当和以法惩戒作为礼制的辅助与补充。

2, 荀子深化了儒家民本思想。

民本思想是孔孟儒家政治伦理的基础, 它强调君主、国家“对人之爱”以及“使民以时”, 认为百姓关系国计民生, 于一国具有兴衰荣辱、生死存亡的意义。荀子的民本主义思想色彩也非常浓郁。

在《君道》一篇中, 荀子说道:社稷之主若不爱民, 不能予民以利, 那么他就不可奢望民众能爱戴他。在《王制》一篇中, 荀子的一条万世警言——“水则载舟, 水则覆舟”与孔孟的“民贵君轻”之说相得益彰。

但是荀子比孔孟更深一步地阐明了如何爱民, 如何以民为本。他认为, 爱民绝不能停止在思想上, 国家要以实际行动增加国库收入, 然后用之于民, 让人民富足, 唯此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3, 荀子具化了儒家德治思想。

以德治国是儒家礼制国家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 也是中国古代进入阶级社会后历代统治者所推崇的治国理念。但在荀子之前, 这一理念还比较抽象, 大多是用来维护统治者利益的一套说辞。荀子具化了这一思想, 将其划分为君道与臣道两个部分。

他认为, 君道的核心是君主以仁德正身, 继而示范于群臣之前, 行事公正才能上行下效, 达到至平之世。而荀子的臣道将臣子按照道德标准分为圣臣、功臣、态臣与篡臣四类。君道与臣道一起发挥以德治国的核心作用才能君臣和睦、天下和谐。

荀子对儒家入仕思想的贡献

孔孟儒家的入仕思想是寄望士人积极入仕以国家力量坚守儒家道德并实现儒家政治理想, 但后世儒家学者普遍认为孔孟入仕思想过于理想化而经常在诸侯国尴尬碰壁。与之相比, 荀子的入仕思想偏向于现实主义, 是对儒家入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荀子承认孔孟关于士人应积极入仕的主张, 也大力支持士人以参与政治的手段实现儒家理想的和谐社会。但荀子反对孔孟提出的非贤君不仕的思想, 认为无论君主是否贤明, 都不能影响士人入仕的心态。他还发展了孔孟的君主分类之说。

孔孟要么将君主视为尧舜式圣君, 要么视为桀纣式暴君。荀子把君主分成三类, 即暴君、中君和圣君。事暴君之仕, 应无挢拂而补削;事中君之仕, 应无谄谀而多谏言;事圣君之仕, 应无谏言而善听从。

荀子不仅创造性地将中君概念引入儒家入仕思想, 而且还分门别类地提出了面对不同君主而应该有的入仕对策。荀子认为, 圣君手下的士人难以有个人才干发挥的余地, 因为圣明的君主一般都会将政事恰到好处地进行处理, 臣子只需顺君意恭敬办事即可。

当然, 即便是荀子本人也认为圣君千载难逢, 倒是归属中君的行列中历代君主众多。

他们既不能有尧舜一般的英明神武, 也不至于像桀纣那样昏庸残暴。中君手下的臣子除了要忠心耿耿, 更要分明是非、不奉承阿谀, 敢于向君主提出合适的治国理政之策。

在为数不多、但也时有出现的暴君面前, 士人仍然可以入仕, 只要坚持原则、温和渐进、晓以理动以情, 就有可能将君主引导上正途, 这反而是士人建功立业的好机会。

由此可见, 荀子改变了孔孟儒家暴君治下无仕可入、唯有圣君才能纳仕的观点, 从而避免了儒家入仕思想在圣君罕见、暴君与中君多见的现实条件下再遇尴尬碰壁的情况。

三、荀子对儒家孝道思想的贡献

荀子对儒家孝道思想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 天性使然。

在先秦的儒家思想中, 孝道的意识源自人类最原始的天性和情感, 是一种对至亲最淳朴的报答之情。这种与生俱来的德性存在于人的内心, 人类的外在活动和表现都是内心德性的反映和流露。因此, 孝顺父母应该是人们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无法割裂的血缘关系, 对于父母人格的尊重体现了子女天性使然的道德自觉性, 赡养父母的行为则是出于发自肺腑的感恩和责任。

这些孝道的表现源自于人类内心良知的作用, 而非出自对权力或法律的畏惧。荀子在对孝道的论述中继承了先秦儒家观点, 认为人类与禽兽的区别在于:

禽兽与其幼崽之间仅存在血缘关系, 而人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不仅存在血缘关系, 还存在伦理孝道, 因此有无道德意识是人类与禽兽的重要区别。

荀子认为, 那些不孝顺父母, 不懂得尊敬长者的人是道德卑劣猪狗不如的坏人。

然后, 德行之本。

孔孟儒家学说认为孝道是世间德行的本源, 所有的道德规范和伦理纲常都来源于孝道。维护社会固有秩序、保证社会和谐发展是孝礼的内在本质要求。

在荀子看来, 孝道是社会其他道德准则的前提, 是人类德性培养的最初步骤, 也是完善人格和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的最基本要求。人类只有在以孝道作为道德基础的前提下才有资格加强其他方面道德品质的修养。荀子认为, 只有尊崇孝道才能够真正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

其次, 有差异的孝。

在儒家学说中, 孝道存在等差, 因为孝的外在行为表现源自于内心的爱, 心中的爱在面对不同对象时会产生某种程度上的差异, 因此而形成面对不同个体的有差异的孝。

荀子认为, 孝道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中君臣有序、长幼有序、贫富有别、兄弟有异的人伦秩序, 使得社会不同人群间的差异性有其存在的依据。

在荀子看来, 亲属服丧时间的长短能够体现宗族等级成员或亲属与逝者之间关系的亲疏远近。

再次, 孝敬并举。

孔孟儒家思想不仅要求子女在行为上赡养父母, 还要从内心深处真实流露出对父母的敬爱之情, 将孝和敬同时并举, 才是真正的孝道。

荀子认为, 子女的孝道应建立在对父母至爱、至恭的基础上。同时, 荀子强调父权的至高地位, 认为父亲与子女之间应尊卑有序, 只有维护父亲的权威才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和谐。

最后, 孝慈并重。

孔孟儒家思想中通常将孝与慈放在同等地位上, 强调二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儒家学说在积极倡导子孝的同时, 还要求父慈。认为为人父就应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 约束自身行为, 用慈爱之举让子女对其产生敬意和爱意。只有父慈, 子女才可能真正发自内心地对其尽孝道。

荀子提倡孝慈并重, 认为父子互相存在对彼此的责任和义务, 他们之间应该互相尊重以诚相待。为父者应宽容慈爱, 为子者应恭敬懂礼。

荀子指出, 只有将父慈和子孝有机结合在一起才可实现家庭和谐太平。荀子虽然要求子女顺从尊敬父母, 但也同时对父母的德行作出约束, 强调慈孝并重, 让父母与子女都能够享有他们各自的权利。

综上所述, 荀子在继承孔孟儒家学说的基础上, 创造性地发展了儒家治国、入仕、孝道等思想, 对儒家思想的发展完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 对后世的影响也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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