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任金兰

  副组长:陈肖霞

  成员:全体教师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由大坨村卫生所、我园安全领导小组、各班主任及疫情报告员任金兰负责我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我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组织开展对我园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园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疫情报告人)

  (一)疫情报告人:任金兰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建立由幼儿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园长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监测

  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上报。

  1、在园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班主任告知疫情报告员,疫情报告员上报教办。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立即与村医疗所联系、检测并上报。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镇教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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