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就是个坑)

近日,一则消息引发关注:河南郑州岗李村女子张亚平称因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配村里剩余土地,也拿不到村里的征地补偿款。6月8日,当事人张亚平告诉南都记者,自结婚后,虽然户口仍在村里,但她再没得到相应的村民待遇。她自2018年起向法院起诉,但诉求多次被驳回。6月9日,被上诉人代理律师向南都记者确认,河南高院已受理了案件的再审申请,并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正式开庭时间则尚未确定。

“闺女一放炮出嫁,不享受任何待遇”

张亚平告诉南都记者,她家中有姐妹三人,自己排行老三,因家中没有儿子,大姐结婚时招了“上门女婿”。2012年,张亚平与丈夫陈先生结婚,陈先生成为张家第二个“上门女婿”。

2014年,村委会经过商议同意陈先生的户口迁入岗李村。加上两个女儿,张亚平一家四口在岗李村生活至今,户口都落在张亚平父亲的家庭户内。

张亚平说,按规定,未婚前村里曾有分配土地给她,“后来说要征地拆迁,就把土地收回去了,村里第一次分款时我还没结婚,拿到了2580元。结婚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南都记者获取的一份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显示,2018年9月16日,岗李村四组组长和村民代表签字通过决议:“闺女只要一放炮出嫁,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家里没男孩的家庭,多女孩的家庭,可以招一个女婿,只承认招一个,如果招第二个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等。根据会议决议,张亚平已出嫁,老公是家里第二个上门女婿,所以均无法享受村里任何待遇。

紧接着,2018年10月9日,村里对剩余土地进行分配,就是否给张亚平一家四口分土地做了表决,最终决定不给张亚平一家四口分地。

张亚平告诉南都记者,在2018年之前村里并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但其婚后到2018年该决议通过之前,也没有分到征地补偿款。

河南高院已受理再审申请

张亚平于2018年11月起诉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要求村组织发放相应补偿款近40万元。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民事裁定书了解到,一审法院认为“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的事项,应当由有关部门解决,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因此驳回了起诉。

张亚平不服,上诉至郑州中院,郑州中院二审仍旧驳回诉求,维持了原裁定。于是,张亚平申请了再审。南都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民事裁定书看到,郑州中院2021年9月22日再审认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裁定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指令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张亚平告诉南都记者,此前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先确认“村民资格”,才有条件就征地补偿费的分配问题提起诉讼,这次她提出要求撤销村里于2018年9月16日及10月9日做出的决议,确认自己的村民资格以及重新做出土地分配方案。

但这次法院一审和二审的结果依然认定“被上诉人的分配方案经过民主协商达成共识,由村组各家各户共同遵循,并未实际侵害到上诉人的权益。”

张亚平依然坚持。目前,河南高院已受理张亚平的再审申请,并举行了第一次听证会,至于正式开庭时间的时间则尚未确定。

南都记者致电被上诉人的代理律师,对方向记者确认了案件已被河南高院受理再审,但表示案件仍在诉讼过程中,不便透露详情。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郑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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