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为什么国家宪法日是这一天呢?
1982年12月4日是现行宪法的诞生日
掐指一算,现行宪法已经38岁啦!
我们一起来看看它的成长历程吧
1982.12.4 现行宪法通过&施行
1988.4.12 修正案(第一次)
1993.3.29 修正案(第二次)
1999.3.15 修正案(第三次)
2004.3.14 修正案(第四次)
2018.3.11 修正案(第五次)
(你看,宪法都在不断成长、更新,而你自己呢?)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来来来,猜猜看,
宪法是公法还是母法?
公法?对对对,恭喜你答对了!
公法主要是指调整国家与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以及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之间关系的法律……
说人话——
公法的概念是相对私法而言,
最近网红的《民法典》就是典型的私法
那母法呢?
对对对,恭喜你又答对了!
(直接说人话)母法是相对子法而言,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之母。
 宪法——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写了哪些权利呢?
请打开宪法,翻到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主要有:
1.政治权利和自由:年满十八岁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划重点: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才有相关的政治权利哦)
2.宗教信仰自由:信和不信的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3.人身与人格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
(例:别人的信件可以好心代领,但不能好心拆开哦)
4.监督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6.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受教育的权利;科研、文学艺术创作、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员的权利:妇女享受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保护华侨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常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宪法》中体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三条)
(这也可能是我和各位大佬之间最平等的时候了)
当然,有权利就得有对应的义务。
比如,劳动既是权利,亦是义务
(第四十二条)
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也是你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
依法纳税还是你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
……
加油,打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