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性在第三期可能受益最多。我们常说的第三期是指孕期、产假、哺乳期。本文以《江苏省条例》为例,讨论了今后三个时期职工的各种假期。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事实上,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特定节假日规定。由于各省规定大多不一致,本文仅选取笔者最熟悉的江苏省相关规定。另外,法律规定了探亲假等很多非强制性的假期,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执行,所以本文只讨论单位应该执行的假期。
二、假期类型:
1.产假:
待遇:视同正常出勤,工资正常发放。
次数:其实法律并没有规定产假的次数,所以应该以医院出具的产假证明为准给予相应的产假。
2.产假:
待遇:视同正常出勤,工资正常发放。
天数:正常128天,难产15天,多胎15天。
注:国家基准为98天,所以相比之下,江苏省增加了30天,如遇法定节假日,增加的30天应顺延。
3.母乳喂养时间:
待遇:视同正常出勤,工资正常发放。
注:每天1小时,不能累计使用。从生孩子那天开始,持续1年。
4.产前假期:
待遇:有约定就约定;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双方协商决定。
申请: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注意:这种情况只适用于孕期没有病假的情况。有病假的,按病假待遇计算。
5.哺乳假:
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申请: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治疗超过6个月的,治疗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意:哺乳假和1H每天的哺乳时间不一样,一定要注意。
6.堕胎假:
待遇:视同正常出勤,工资正常发放。
适用条件和日期:
1)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2)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3)怀孕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或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4)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7.护理假:
待遇:视同正常出勤,工资正常发放。
适用情况:给男方15天,和产假一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8.孕妇休息时间:
适用:怀孕不满3个月、超过7个月的,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每天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
9.计划生育假:
待遇:视同正常出勤,正常发工资。
天数:
1)放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2)取宫内节育器2天;
3)“埋皮”后休息3天;
4)采取“皮埋”休息2天;
5)休21天输卵管结扎术或再通术;
6)输精管结扎术7天。
10.痛经假:
待遇:视同正常出勤,工资正常发放。
天数:每月1-2天
适用情况:
1)月经期间不安排国家禁止的工作,临时调至其他工作或休息1至2天;
2)其他工种的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应休息1至2天。
三。摘要
基本上,这篇文章涵盖了常见的三个假期。孕妇和7个月以上哺乳期员工不得上夜班和加班。因为太常识了,这里就不赘述了。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