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於”与“于”

【咬文嚼字】“於”与“于”

周红漫

战国时期有个人叫樊於()期,某电视剧里把他读成“樊于()期”。观剧时不曾作记录,时间一长,已记不起剧名了。

最近剪存的《羊城晚报》一篇文章,提到这个历史人物达四次之多,都被写成“樊于期”(见1997年12月22日第17版)。四次用“于”字代“於”,想来并非排误失校,而是原稿就是如此。报纸尽管不是有声读物,但可以看出作者在这里读的是“于”,把它当作“於”的简化字处理了。

其实,“於”也有不能简化的场合。“於”有、、三读,读y’时通“于”,现在一律简化为“于”,“於()”就作为异体字废除,例如对于、关于、出于、过于、胜于、于是;凡读、时,则仍写为“於”,例如古汉语中的叹词“於戏”就同于“呜呼”,先秦楚人称老虎为“於菟”,即读,樊於期的“於”亦是这样,名从主人,不能也无须替他改为“于”;读,只作姓氏用,美籍华裔青年女作家於梨华的姓就是其例。

樊於期其人其事,在《史记·刺客列传》中有记载,应该不算生僻。

他的姓名,三个字无一字遇上简化,本不必作繁简对应处理,今被改“於”为“于”,音、形全变。致误之因就在于不明“於”字在汉字简化过程中分成“於”、“于”,而把“于”完全取代了“於”字。於梨华的姓幸而不见有人擅改,但读音却不免出错,曾有人当面称她为于()梨华女士,而不称“於()梨华女士”,这么一来,竟与三国时魏将于禁同姓了。

2007-07-23选自《咬文嚼字》1999年合订本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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