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大鹏公租房面向单位定向配租197套

  二、申请条件

  (一)单元申请条件

  此次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不限制税收孝敬度和人才规模。同时相符以下条件即可以申请:申请单元为企业的。其工商注册地或者税务挂号地应当在新区;申请单元为机关、事业单元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应当在新区;申请单元在申请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元申请职工应当同时知足以下条件:

  1.与单元签署全日制劳动条约并缴纳社会保险。在用人单元全职事情。入住员工不限制学历。不限制户籍;

  2.已婚家庭的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配合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凭据现实申请人需求决议是否配合栖身;

  3.职工及其配合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者住宅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本市其他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是指带有政策优惠性子的住房。是指各种带有政策优惠性子的住房。包罗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以及政府赠与住房等;

  4.职工及其配合申请人未享受过《深圳市人才安居设施》(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划定的购房优惠政策。购房优惠政策是指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助、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

  5.已申请深圳市新引进人才补助的。自领取首笔补助之日起1年内不能申请。

  三、申请质料

  (一)单元须提交以下质料:

  1.大鹏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点击下载);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

  5.住房专办员身份证;

  6.单元诚信申报承诺书(点击下载);

  7.入住职员信息采集表(点击下载);

  8.单元上年度税收孝敬、人才规模、行业声誉等质料(有则提供。凭据该批质料确定单元选房先后顺序。无提供质料则抽签决议选房顺序)。

  (二)职工须提交以下质料:

  1.职工及其配合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实);

  2.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配合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栖身证或其他在深圳栖身的佐证质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配合申请人无需提供栖身证或其他在深圳栖身的佐证质料;

  3.职工婚姻状况证实:已婚职员提交结婚证。离异职员提交仳离证(如子女作为其配合申请人的需提供仳离协议);

  4.职工与单元签署的劳动条约复印件及本年度社保缴交清单;

  以上申请质料须加盖本单元公章。

  四、配租尺度

  (一)金葵二期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单间户型房源。两人及以上家庭可以选择二房一厅房源。

  (二)南澳枫浪山花园一期、二期

  两人家庭可选一房一厅。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57-64㎡的二房二厅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75㎡的二房二厅或72㎡的三房二厅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85㎡的二房二厅或87㎡的三房二厅房源。建筑面积约为113㎡的三房二厅至少需放置3位相符条件员工合租。建筑面积约为109㎡的四房二厅至少需放置4位相符条件员工合租栖身。

  (三)合租

  以上房源都可以放置本单元的职工举行合租。但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

  五、配租流程

  (一)现场看房时间

  1.金葵二期。

  (1)看房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昼15:00-16:00。

  (2)集合地点:葵涌办事处金业大道知己工业园劈面。需提前联系预约。

  (3)联系电话:0755-28380134。

  2.南澳枫浪山花园一、二期。

  (1)看房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昼15:00-17:00。

  (2)看房方式:请各单元自行前往该项目物业治理处挂号看房。

  (3)联系电话:0755-28380134、15813889225。

  (二)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4日。详细时间:事情日上午9:00-12:00。下昼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0755-28336592。

  (三)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凭据相关划定。在受理单元申请质料60日内对单元提交的申请质料举行核查。确定相符申请资格的单元名单。

  (四)信息公示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此次审核通过的单元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时代。对公示效果有异议的单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建立的。进入下一配租环节。公示时代有异议且经核实异议建立的。不纳入本批次配租局限。

  (五)选房限额及选房顺序

  1.选房限额。若房源足够。则凭据各申请单元相符申请条件职工的人数确定单元可选房的限额;若房源不足。则凭据各申请单元相符申请条件职工的人数比例确定各个单元选房限额。

  2.选房顺序。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凭据《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元配租人才住房治理暂行设施》(详见附件5)连系申请单元的人才规模、纳税额、行业声誉等情形。综合评定本批次单元排名顺序。

  单元应当在选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当日签署选房确认书。单元逾期签署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单元签署选房确认书后。不得调换所选定房源。单元两次放弃选房的。自第二次放弃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得提交配租申请。

  选房和签署租赁条约的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六)单元分配方案

  承租单元应当在签署选房确认书之后。面向本单元相符条件的职工分配所选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凭据现实情形制订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应当包罗分配职员信息、分配规则等。并在本单元网站或信息公告栏公示15日。

  承租单元应当自签署选房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完成公示的分配方案书面报告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深圳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

  六、投诉举报和监视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小我私家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元将对举报人严酷保密;以单元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元公章。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号楼4313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333991。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然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A22栋大鹏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6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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