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法院会出具民事调解书或者民事判决书解除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关系。而离婚证和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效力相同。都是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凭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