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胁从”误作“协从”

【咬文嚼字】“胁从”误作“协从”

李荣先

从2007年2月到3月,《现代快报》连续选载了《明朝那些事儿》中的若干章节。刊登在3月15日的那一篇中,有这样一段话:

朱瞻基充分了解了战场局势和士兵心理,派人将敕令捆在箭上射入城中,敕令上说明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的原则……

上引文字中的“协从不问”,正确的写法应是“胁从不问”。“胁从”,被迫相从者;也作动词用,表示被胁迫而随从别人做坏事。法律上有个名词,叫“胁从犯”,即被胁迫、诱骗参加犯罪的。可见,“胁从”包含两层意思:其一,并非主动干了坏事;其二,并非主犯,更非首犯。

“协从”照字面理解即协助随从,并不包含“干了坏事”的意思,当然也就谈不上问罪与否了。

2007-12-06选自《咬文嚼字》200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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