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乖僻和怪癖

【咬文嚼字】乖僻和怪癖

顾建国

  要谈这两个词,是从林彪引起的。读过有关回忆录的人都知道,林彪怕出汗、怕风、怕水甚至怕光。每次大便都要兴师动众,颈部以下要围上毛巾,四角还要几个工作人员按得严严实实。2001年2月27日《北京晚报》在披露这些“隐情”时,用了这样一个标题:“林彪怪癖的生活习惯”。这里的“怪癖”一词,正确的用法应是“乖僻”。  乖僻和怪癖,仿佛一对孪生兄弟,读音相近,词义相关,在实际运用中,往往纠缠不清。手头便有多例。某女作家描写一阔太太:“她旁若无人,走一步尖叫一声,陈妈想起了当年那怪癖的曹小姐。”某青年报调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用了这样一个标题:“医生忠告:警惕孩子的怪癖人格”。这两处“怪癖”,显然也都应是“乖僻”。  乖僻和怪癖均可用来表现或说明人的性情和行为。乖者,怪也,“乖僻”因此也可写作“怪僻”;僻者,罕见也,难得一见自然也会让人觉得奇怪。“乖僻”于是便有了古怪的含义。从构词角度来说,“乖僻”是联合式合成词:“怪癖”则属偏正式,“怪”修饰“癖”。癖,指一种难于自控的、近乎反常的嗜好。聂绀弩先生在杂文中曾用“怪癖”来自嘲:“不过我们读书人,本有点爱作‘翻案文章’的怪癖。”这种“怪癖”说的便是非同一般的脾气、习性、毛病。  乖僻和怪癖的最大区别,是两者词性不同,前者是形容词,后者是名词。因为是形容词,可以说“他很乖僻”,却不能说“他很怪癖”;因为是名词,可以说“他有怪癖”,却不能说“他有乖僻”。这是汉语的使用习惯决定的。上引标题“林彪怪癖的生活习惯”,便是在这一点上迷失了方向,犯下了名词误作形容词的语法错误。如果作者想保留“怪癖”一词,那应该把词序调整一下,说成“林彪生活习惯中的怪癖”才行。

2007-09-03选自《咬文嚼字》200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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